南宁:开展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0年05月20日 16:26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理质量,南宁市纪委监委近日印发通知,从2020年5月至12月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的‘第一个关口’,案件审理是监督执纪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开展常态化检查,把严把实两个‘关口’,推动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双提升。”对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的目的,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解释道。


  常态化检查工作主要对全市各县(区)纪委监委、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2016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和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检查。检查范围每月一确定,检查标准按照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不同于以往的检查,此次常态化检查按照“不同带队领导、不同检查人员、不同检查对象”原则,每个检查组分别由1名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由市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办理业务干部,以及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区纪委监委临时抽借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每月集中利用2至3天时间,深入各单位开展信访举报、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


  “我们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业务骨干纳入了检查组成员范围,从中抽调干部参与检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说。“通过组织业务骨干参与检查,不断提升干部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理的业务能力。”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纪委监委建立了“六个一”工作方式,即一月一检查,每月上旬组织各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检查;一月一反馈,每月形成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一月一通报,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一月一约谈,每月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一月一例会,每月召开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例会;一月一研究,每月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情况汇报。


  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每月形成信访举报、案件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反馈整改责任单位,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回头看”检查内容,督促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突出抓好检查结果的运用。一方面,每月对信访举报、案件质量检查结果和检查发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评定等次,评定结果纳入内部绩效考评加分项目。另一方面,每月对评定结果垫底靠后或发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常态化检查要动‘真格’”对下一步绩效考评工作,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好关、督到位,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督促整改,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信访举报和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南宁市纪委监委  徐百万  刘梦云)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