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委原书记何建林受贿卖官和包养情妇案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09月18日 17:00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记录我区纪检监察工作70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广西纪检监察网推出“礼赞70年•广西纪检监察故事”专栏。专栏中的“大要案回放”在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合浦县委原书记何建林受贿卖官和包养情妇案

 

  何建林1993年5月至1995年8月任合浦县委书记,1995年8月至1997年3月任北海市委常委、合浦县委书记,1997年3月任南宁地区行署副专员。何建林在任合浦县委书记期间,多次卖官受贿13万元,并包养情妇,于1994年赠送首饰等贵重物品和16万元给在合浦县“小飞飞”发廊打工的女青年何××在北海市购买一套二房一厅的商品房及冰箱、彩电、床、柜、沙发、炊具等用品,且每月给何××生活费1000元。


  何建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8年。何建林案涉及的其他人员2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科局级干部7人,也已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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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