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县原县委副书记黄裕辉贪污受贿案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09月17日 09:12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记录我区纪检监察工作70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广西纪检监察网推出“礼赞70年•广西纪检监察故事”专栏。今天起,专栏中的“大要案回放”将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贺县原县委副书记黄裕辉贪污受贿案


  黄裕辉在兼任贺县联合开发贸易公司总经理期间,非法倒卖外汇,共贪污、受贿98150元。1986年1月3日,经自治区纪委批准,给予黄裕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986年9月黄裕辉被判处死刑。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