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记录我区纪检监察工作70年走过的光辉历程,广西纪检监察网推出“礼赞70年•广西纪检监察故事”专栏。今天起,专栏中的“大要案回放”将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贺县原县委副书记黄裕辉贪污受贿案
黄裕辉在兼任贺县联合开发贸易公司总经理期间,非法倒卖外汇,共贪污、受贿98150元。1986年1月3日,经自治区纪委批准,给予黄裕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986年9月黄裕辉被判处死刑。
编辑:唐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