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严”字当头拧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安全阀”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08月14日 15:36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必须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认识。”日前,岑溪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警醒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岑溪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工作要求,在狠抓全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挺在前面,狠抓教育、强化监督,不断拧紧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安全阀”,严防“灯下黑”。

 

  严教育,重“家教”。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等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学习、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活动,剖析纪检干部典型违纪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思想干净、行为干净,不断提升纪检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300多人次共参加11个班次培训学习,开展警示教育4场,剖析上级通报纪检干部典型违纪案例2批次。

 

  严监管,立“家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若干规定》及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谈话函询、审查调查工作等近2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权限,强化制约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印发《关于建立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方案》,动态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72份,详细记录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基本情况、重要事项报告等情况,从严从细从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以《岑溪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抓手,抓住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弱点和盲点,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从了解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及时发现的干部的动态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介入、提醒、纠偏、纠错,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

 

  严惩戒,正“家风”。坚持约谈提醒常态化,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掌握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灵活运用教育提醒谈话、约谈等多种方式提前打“预防针”。开设专门检举举报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通道,设立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接访专用举报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建立专门的线索处置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核查。今年以来,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2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8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切实做到自我监督不护短,以实际行动正“家风”。(岑溪市纪委监委 甘华 余积勋)


 

 

编辑:覃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