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四个公开” 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04月23日 09:01

  “我想通过电话再次跟你们反映我们村的这个事情。”一名群众前期先通过网络将信访材料上传到县纪委监委,然后再通过电话与纪检监察干部沟通时说道。


  “您好张大叔,我们刚开会研究了您通过信访举报平台上传的材料,没想到您的电话就来了,正好给我们详细说一下情况。”


  融安县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举报基础性工作的研究,通过推行“四个公开”,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116件,涉及问题线索15件。


  公开举报渠道。在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上增设信访举报端口,链接举报网站,并在节假日“关键节点”推送的专题信息中注明信访举报渠道。深入基层,发放信访直通卡、监督卡,详细告知群众举报方式、接访地址等信息,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LED显示屏、广播电台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受理渠道,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工作的知晓度。


  公开接访日期。持续推进县纪委监委领导接访工作,通过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摸排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将接访工作向群众再推近一步,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


  公开受理范围。在公开举报渠道的基础上,逐条列举县纪委监委受理内容,将其它性质问题线索受理部门一并公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各级举报对象受理部门予以公开,指引群众有序上访。


  公开办理程序。完善《融安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在网站上开辟专栏刊登《信访指南》,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实名举报或者留有联系方式的,在第一时间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进行受理告知。并在告知受理的同时,告知信件办理工作流程,提高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满意度。(融安县纪委监委 刘玉萍)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