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三举措加强巡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9年04月17日 11:27

  容县始终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纪律严明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优化人员配置。建立巡察干部“人才库”,多方发掘巡察人才,尤其是来自财政、审计、涉农部门的专业人员,精挑细选了145领导干部充实巡察干部“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严格巡察干部标准,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调整。每轮巡察按照“1+4”方式(“1”即固定1个巡察组;“4”即财政、审计、组织、纪检各1名干部)组建巡察组,力求巡察组合效能最大化。


  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安排表,将党章、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巡视机构领导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按照“三个一”的方式开展,即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每月一次规章制度考试、每年一次学习与实践的考评。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参加玉林市委巡察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结合巡察重点,每轮巡察前邀请市、区巡察工作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切实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调研在前,采取“一查二访三核四谈”等方式方法,强化实地核验、走访群众,发挥村级巡察的“田间地头”优势,促进精准发现问题。


  严明纪律要求。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安全保密、巡察组工作规则等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实行巡察组组长“一岗双责”,抓好巡察工作,带好巡察队伍,严防“灯下黑”。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于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强化自我监督。同时,组织巡察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严防“跑风漏气”,切实履行好巡察干部“十不准”工作要求,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各方面监督。(容县纪委监委 覃苾茜 梁文)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