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你举报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
“李伯,你举报的问题,今天我们已经安排调查组下去核查了。”
“李伯,你举报的村主任截留低保款、优亲厚友等问题经过我们调查组的调查,现把调查情况向你反馈……”
前不久,陆川县纪委监委接到李伯实名举报某村主任截留低保款、优亲厚友等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随时将情况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没想到你们对我反映的问题这么重视,而且这么快进行了依法处理,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谢谢你们!”实名举报人李伯对陆川县纪委监委的工作效率大为赞赏。
一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信访反馈工作,把信访反馈当作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来抓细抓实,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反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减少了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发生。
为了让信访举报人吃下“定心丸”,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陆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反馈制度》,明确反馈时限、内容、方式、程序,要求承办单位在调查前,一次性向实名举报人告知举报件的受理情况、办理流程和办理期限。在办理过程中,定期与举报人见面或者电话联系,告知调查进展情况。在调查结果作出后,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由承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第一时间以当面、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对提出的新问题、新证据一一记录,并迅速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据统计,2018年,全县共办结实名举报件408件,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率100%,反馈满意率达到94%。(陆川县纪委监委 梁飞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