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实行“大轮训” 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8年12月27日 15:04

  今年以来,苍梧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以提升派驻机构履职能力为抓手,通过组织派驻机构干部以案代训、外出培训、同城交流、自办学堂等“轮训”方式,淬炼派驻“尖兵”,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突显。1至12月份,派驻机构干部协助县纪委监委办案101件,相当于同期立案数40.73%,自办案件8件,协助审理4件。

 

  以案代训,夯实基础。督促认真落实派驻机构驻点办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巡山护林”,县纪委监委通过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到本委各室跟班学习、协助办案、协助审理、参与巡察等以案代训方式,强化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能力,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夯实执纪审查调查基础。1月至今,共抽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115人次参与以案代训,实现派驻机构干部以案代训“全覆盖”。

 

  外出培训,充电提能。通过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接受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素质学习培训,训后分享学习经验、体会的方式,学习充电提能,夯实干部理论基础,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增强履职自信,同时主动引导派驻干部不仅要把理论和业务学深悟透,更要学以致用,争当业务骨干和行家里手。1月至今,共组织1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接受学习、培训,其中派驻纪检监察干部5名,占比50%。

 

  同城交流,学习先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同城兄弟县(市、区)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取长补短,相互交流,促进合作,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广东省封开县的合作共建,在深化苍梧、封开两县反腐倡廉合作共建协议“五个平台”上用力,推进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县纪检监察干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今年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155人次到兄弟县(市、区)和封开县进行学习交流,其中派驻机构干部56人次,占比36.13%。

 

  自办学堂,提高水平。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以“清风学堂”、“五学”活动等为抓手,深入学习领会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要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在干部相互交流工作学习体会、想法中,共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综合业务培训班2期,165人次纪检监察干部接受教育,其中派驻机构干部“全覆盖”,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22期,超过1200人次接受教育,有效筑牢了纪检监察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苍梧县纪委监委 胡桂川)

 

 

编辑:赵东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