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大化县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了该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王贻飞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并虚开单位公务用车派车单,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再次表明“四风”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朝隐患不容忽视。
周元复始,万象更新,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廉不廉,要看节和年”。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大化县纪委监委采取有力措施,给该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敲响警钟,持续释放纠“四风”一刻不停歇,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早提醒,早教育,打好预防针。给“节日病”打“预防针”是大化县“节点”预防的常态。每逢重大节假日前夕,大化县纪委监委都印发了《关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纪律要求,严防节假日“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和点名道姓通报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再次申明纪律要求。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在元旦前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0多条,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深化督查检查,严防人情干扰。在节前组织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不留死角、全覆盖的督查检查,防止出现人情干扰,下不了手的情形。既督查“四风”问题,也查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的情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等灵活机动的方式,深入各单位、超市、加油站、景点等场所,倒查销售、消费记录,紧盯痕迹严查“四风”问题,确保督查工作扎实深入,不走过场。
严肃查处问责,敲响警示钟。坚持铁面执纪,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反对“四风”。对顶风违纪者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铲除“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截至2018年11月,该县共收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22件、线索排查22件、立案22件、结案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免于处分2人。
大化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纠正四风问题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通过一个个节点抓,一件件小事抓,才能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打造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大化县纪委监委 韦荣禄)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