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都安县纪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坚持抓源头、建队伍、强约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以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制定《都安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规定》,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底线和红线。聘请廉政监督员,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使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监督执纪职能的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清单,对作风不实、监督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约谈,让他们做到心有所畏、尽职担当,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与19个乡镇纪委和17个纪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签订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其履行监督责任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了本乡镇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之中,平时定期监督检查,年终统一考核评比,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动态掌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情况。
全面推行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建立纪委常委联系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制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查找活动,各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委机关各室分别查找各自的廉政风险点,对有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风险提示、批评教育、警示训诫、立案查处等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都安县纪委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不袒护,严查处,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近年来,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1件,立案查处6件6人。(都安县纪委监委 黄慧淑)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