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完善纪检机关廉政意见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纪检机关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拟任职或提名换届人选的,试用期满拟正式任职的,拟退休的,拟调动或辞职的,拟表彰奖励的,拟提名“两代表一委员”的人员都要进行廉政审核。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相关室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凌云县纪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39人次,其中67名党员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实行“一票否决”。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