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3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

来源 | 合山市纪委2017年08月29日 11:38

   8月28日,合山市纪委通报3名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报显示,2017年3月14日,合山市河里镇党委书记韦献忠,合山市河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覃汝梧,合山市河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韦猛等人违规接受合山市河里信用社主任盘文武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部分值班领导参与宴请的同时还饮酒。韦献忠接受宴请并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参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汝梧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值班期间参加宴请且饮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韦猛在值班期间违规参与宴请,并于当晚夜宵时饮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