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李力。
今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实施,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把《工作规则》学习贯彻到位?今天,我们邀请到北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缪佃江同志,跟我们一起谈谈这个问题。
缪书记,您好。
缪佃江: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工作规则》颁布实施,您认为它的重大意义体现在哪里?
缪佃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出一个鲜明的特色,那就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刚才您讲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纪检机关也不能例外。颁布实施《工作规则》,就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我认为,这也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鲜明特色的体现。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利怎样得到监督?《工作规则》就回答了这个问题。所以今年以来,我们在工作中对照《工作规则》一边学习、一边实践、一边思考,有了一些认识和体会。
第一、《工作规则》是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实中一些纪检干部不受监督、逃避监督,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列举了魏健、罗凯、朱明国等一批这样的典型。在广西,在我们北海,也有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遭到查处的案例。这些事实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所以说《工作规则》的出台是解决“灯下黑”问题的现实需要。
第二、《工作规则》是对纪检机关政治纪律的再强化。纪委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监督执纪严格依规依纪,是纪检机关讲政治的重要体现。《工作规则》就是确保纪检机关在行使职责时,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具体环节当中。我举个例子,审查的时候要求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要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犯错误的干部拉回到正确轨道,这体现的是党组织的关爱,也更加回归党内审查的本质特点。
第三、《工作规则》有效解决了纪检机关“同体监督”难题。既然叫做工作规则,那它的指向性就很明确。所以,这个规则紧紧扣住了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全流程进行规范。特别是扣住其中的风险点和关键点,对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方法、时限作出严格要求,而且还开出“负面清单”, 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怎么做。这些更高、更严的要求,实质上是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有效解决“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
主持人:缪书记对《工作规则》有很深的理解。我想,这种认识,正像您说的,来自于边学习边实践。那么,在学习和领会《工作规则》的精神实质方面,我们想请问,北海市纪委是怎样做的?
缪佃江:的确,《工作规则》颁布以后,作为纪检机关首先要做的就是学深悟透。所以我们对照规则找差距,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的过程作为校正思想行为偏差的过程,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是逐条学习,校准思想,把好“认识关”。我们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对照《规则》,立行立改。今年新春上班第一天,北海市纪委举办了新年推进工作畅谈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集中学习《工作规则》,还请分管审理工作的常委作解读。随后,我们又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不光是领导学,我们还专门组织监督执纪一线的纪检干部,用三天半的时间,逐条学习《工作规则》9章57条的具体内容。这样的学习,作用很大。当时有同志提出,《工作规则》对“线索处置”的要求,增加了工作量;对外查工作的规定,限制了执纪审查的灵活性。也有人讲,审查谈话、调查取证要全程录音录像,受硬件和环境的限制,在县区、乡镇执行起来有难度。对这样的思想,我们允许充分交流,同时通过反复学习来解疑释惑。最后,大家认识到,这些要求是防范漏洞的有效措施,对执纪审查人员来说,既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保护,最终校准思想、统一认识的目的就达到了。
其次是学思践悟,把握精髓,把好“领会关”。我们在学习中注重领会核心要义,并且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我讲要做到十六个字,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执纪有效。前不久,我们市纪委对照《工作规则》,也结合北海的实际,制定出了《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图》和《监督执纪工作审批单》,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的每一个流程,都进行细化、具体化。这就是我们在不断深化学习、充分领会《工作规则》内涵的基础上,对监督执纪工作提出的规范举措。
主持人:您刚才讲到,北海市纪委组织干部逐条学习了《工作规则》,是不是对监督执纪各个环节可能碰到的风险点也进行了梳理?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缪佃江:《工作规则》对监督执纪各个环节的风险点,立规矩、划红线。我们把这方面作为重点,对照《工作规则》,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力度进行解决。从梳理排查和这些年的实践来看,监督执纪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风险点,下面我列举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跟大家一起探讨:
一个是谈话函询环节。谈话函询是处置问题线索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执纪人员有主观原因或者私心,就有可能把某些反映比较具体、可以进行初核的线索,简单处理,就可能发生放纵违纪甚至抹案的问题。要杜绝这类问题,除了要加强干部的党性修养,更要严格执行在谈话人数的规定,至少两人以上,最大限度消解问题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个风险点是外查工作环节。如果执纪人员随意扩大调查范围,或者私下单独接触涉案人员,就很容易发生传递信息、毁灭证据甚至搞私下交易的问题;在涉案钱款、物品的管理和处置环节,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发生掉包、顺手牵羊之类的问题。因此,《工作规则》明确,外查工作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调查取证工作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进行,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是问题线索的管理。一段时间以来,来自不同渠道的问题线索,从受理到处置都由同一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个别纪检干部正是利用这个制度漏洞,规避审批程序,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甚至以案谋私。我们发现,不仅仅是纪检干部,只要行使监督权力,就存在这种风险。去年底,北海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联络员,在巡察过程中违反保密纪律,向主要当事人通风报信,泄漏巡察工作内容,导致相关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影响了巡察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后,立即采取措施,对这个联络员进行了立案审查。但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防范这种风险,尤其要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管住每一个关键环节,堵住漏洞,用严明的纪律管住人、管住事、管住权。
主持人:权力越大,风险就越大。为了防范风险,防止监督执纪权力滥用,《工作规则》提出,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您怎么看待这一组织和制度创新?
缪佃江:组织制度进一步创新是《工作规则》的一大亮点。规则第五条明确,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体现出监督权、审查权分设的改革思路,彰显了权力制衡、相互制约原则。我认为这样的改革创新,优势会越来越明显。
一是能够更好地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思路。一段时间以来,纪检机关发挥职责主要侧重于执纪审查,一定程度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效果,我这里讲的是综合效果。监督和审查的分离,更加凸显“监督”的地位,表明纪检机关不仅要加强纪律审查,更要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提醒、及早发现问题偏差、及时纠正,防止“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现象的发生。我举一个北海的例子,我们市科技局原来的副局长罗新平骗取科研经费,2016年被我们查处了,后来还被法院判了刑。导致这样的结果,也有监督缺位的原因。如果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能常态化,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就可能早发现了,也就是说在“小毛病”的时候就可以得到纠正,那这个副局长的错误可能就不会越犯越大,不会最后变成违法成了“阶下囚”。
二是执纪审查的权力可以得到有效制约和平衡。过去,纪检监察室既有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权,还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立案审查权、立案后的调查取证权,集多种权力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就容易产生“灯下黑”。监督和审查分设之后,审查部门负责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最后还有审理部门把关、审核、监督。这样就形成机构内部职能、职责的制衡,形成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是可以使得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发挥得更充分。目前,市一级派驻(派出)机构通常只有1-2名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工资绩效,都放在驻在单位,开展监督工作受影响的因素比较多。把监督和审查分设,不仅可以弥补派驻(派出)机构人手不足的问题,还可以让派驻机构的腰板更硬,“探头作用”就能发挥得更充分。
主持人:缪书记,落实《工作规则》,必须盯住人看住事。您认为要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和纪检干部管理,严防“灯下黑”?
缪佃江:您说的很对,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盯住人、看住事、管住权。把《工作规则》落到实处,也必须要有落实落细的做法,要有具体的招数。前面讲到,我们北海市纪委制定了《流程图》、《审批单》,梳理排查监督执纪各个环节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探索把审查和监督分离开来,等等,都是我们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一些方面。当然,内控机制建设和干部管理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回避制度、打听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制度、干部监督以及考核评价的管理机制,等等。
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认为当前首要的还是对标看齐,不断纠正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偏差。《工作规则》对内控机制的规定很具体,这些规定既是对工作的新规范,也是对工作的新要求。有一些环节、有一些程序,可能以往不是这样做的,现在要这样做了,有一些同志有观望、疑问的态度,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对照《工作规则》不断调整工作理念、改善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新的工作标准。特别是要对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指出、纠正,对故意违反《工作规则》的人员及时处理,确保贯彻执行《工作规则》不走样、不变形,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落到实处,让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
主持人: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正是中央纪委制定实施《工作规则》的决心所在。缪书记今天接受我们的访谈,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见解和坚定的信心决心。
颁布实施《工作规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扎实举措,是纪检机关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机关应该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认真执行《工作规则》,把自己摆进去,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管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缪书记接受我们的访谈。再见。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