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创新方式方法 月余办理信访举报500件(次)

来源 | 桂林市纪委2017年02月20日 09:54

  2017年伊始,桂林市纪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早谋划早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信访举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共接收办理信访举报500件(次),同比上升28.53%,其中: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转交办196件(次),市纪委本级直接接受162件(次),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直接接受142件(次),为全市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了一大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信息。

  创新管理模式,实行乡镇和直属机关检举控告件集中管理。结合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市、县(区)直属纪检监察机构直接收到的检举控告件,实行限时上报市、县(区)纪委信访室统一归口管理并录入信访系统办理制度,规范基层办理工作,同时完善信访举报统计工作。

  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全市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质效。通过修订完善接访办信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业务指导、扩大跟班学习范围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接访、办信工作水平;将县区纪委网络举报窗口与市纪委网络举报窗口链接,直接导入信访系统办理,加强信访系统功能运用,利用网络优势加快转交办流转速度;加强对县区信访举报工作检查指导,推动全市平衡发展;加强对新版信访系统安全性监督检查,规范操作使用。

  突出工作重点,优质高效地完成上级交办件查处报结任务。对2016年底中央第三巡视组交转办件和自治区纪委交办督办件,继续采取专人负责、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强办理工作;对转交本委局各室和下级机关查办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案管室分别负责跟踪督办,信访室向下级交办督办件,同时抄送本委对应纪检监察室指导查办;对中央巡视组转交办件,实行件件报结反馈制度,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查处报结任务。

  践行“四种形态”,关口前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及时教育警醒,促进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对三类信访举报问题,积极开展直查快办,努力减少问题存量。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