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基础,金秀瑶族自治县创新出台了《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将廉政教育关口前移,对新提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每期一般不超过3人)选派到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负责原单位的工作,不参加原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在接受县纪委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后,专职参与从事处理群众来访、重要信访件的核查以及县委巡察等纪检监察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挂职干部还可列席县纪委常委会有关会议。挂职期满,由所在纪检监察部门对挂职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并就思想表现、工作情况和廉政状况等方面作出挂职锻炼工作鉴定,县委组织部对挂职干部派出单位进行反馈,并将鉴定材料存入挂职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近期,将有1批3名新提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到该县纪委挂职锻炼。
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挂职锻炼半年制度的实行是金秀瑶族自治县干部监督工作的新尝试,创新了教育监督模式。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让领导干部在今后的本职工作中自觉戴上了廉洁自律“紧箍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知底线、明红线、守规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得到增强,廉洁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