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推行“抄告制 ” 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 | 武宣县纪委2016年11月14日 11:08

  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抓早抓小常态化,武宣县创新思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县领导分管及联系的乡镇、县直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实行抄告制度,有效地压实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武宣县纪委已经向6名县领导发了类似的抄告单,内容涉及6个乡(镇)、县直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29个问题。目前,3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26个问题已经得到整改。

  列出问题清单,抄报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出台《武宣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抄告制度》,由县纪委收集整理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非涉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问题严重或影响较大的还告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

  根据轻重程度,分类设置问题。抄告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相关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二是党员干部因违纪被问责的;三是在巡视、巡察、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四是其他需要抄告的事项。根据问题的轻重程度分别设为A、B、C三类,C累为“提醒”类,B类为“要求整改”类,并由问题单位或个人书面向县纪委作出整改说明,A类为“在整改的基础上进行问责类”。每一类的抄告单均为一式三份,即县纪委、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抄告县领导各一份。

  “双线”跟踪督促,严抓整改落实。一是由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督促责任单位,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二是由县纪委负责跟踪监督,要求责任单位将整改报告或整改计划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分管或联系的县领导签字背书后向县纪委反馈备案。

  严肃追责问责,查处违纪问题。对抄告内容不重视,或督促整改不力,根据武宣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由县委书记约谈有关县领导,由县纪委问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违纪问题零容忍,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今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725人次,通报批评67人次,诫勉谈话42人次,立案审查312件,结案20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