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来源 | 广西纪检监察网2016年10月20日 16:27

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于春生(右二)在百色市德保县都安村扶贫产业万亩柑桔示范园区实地考察

 

  10月13日至1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深入百色市德保县、那坡县和靖西市,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检机关“三转”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于春生强调,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担当精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调研中,于春生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剑指“担当”靶心,充分表明了“无功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鲜明立场。各级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该红脸的要红脸,该咬耳扯袖的咬耳扯袖,敢于较真碰硬,真正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委要聚焦“关键少数”,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于春生指出,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守纪律和规矩底线,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对党员干部严到份上、严到实里、严到细处,对仍有心存侥幸,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于春生强调,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专项工作的延伸和深化,并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向纵深开展,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建设的监管,各级纪检机关既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问题,又要主动出击查找线索。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让基层党员干部知耻知止,不逾底线。


  于春生指出,当前巡察监督已经在全区广泛开展,市、县党委要认真借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目标,全面推进巡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巡察工作实效。

 
  于春生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深化“三转”,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三转”情况的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纪,切实维护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调研期间,于春生还深入村屯对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自治区监察厅厅长兼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局长韦翼群及百色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陪同调研。

 

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于春生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
 

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于春生(左三)在百色市德保县都安村了解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于春生(左三)在百色市德保县扶贫指挥部调研脱贫攻坚战开展情况
 

于春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让群众共享正风反腐实际成果

于春生(左四)在百色靖西市龙邦口岸调研口岸建设情况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