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纪委“五措并举”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举报

来源 | 自治区纪委2016年10月11日 11:07

  贺州市纪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重复信访举报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目前,自治区纪委排查交办的4件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已经办结3件,立案1件。市本级排查重复信访举报问题30件,市纪委调查处理5件,其中了结3件,立案2件;各县区纪委调查处理22件,其中,了结16件,立案6件。

 

  精心研究部署,夯实工作责任。市纪委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举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召开专题研讨会,精心研究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开展重复信访举报专项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分析总结三个阶段,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对自治区纪委交办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及对2013年以来重复举报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面排查梳理,完善台帐管理。对上级交办和自己排查出来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逐一落实包案(督办)领导、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办结期限。对2013年以来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重复举报3次以上,重点排查梳理实名举报重信重访件。对信访件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次数、举报主要内容、承办单位、处置结果等六个信息要素进行详细登记,统一完善台帐管理。

 

  实行领导包案,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制,对排查出来重复次数多、常年反映、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以及疑难信访问题亲自协调处理。明确重点,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疑难复杂的重复举报信访问题,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商讨对策;对干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严格审核把关,明确办理职责。在信访举报件办理中,严格执行多办少转,坚持“四不转”原则:上级转来信访举报件不转;经过处理上访人仍不息诉的信访举报件不转;群众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不转;有可能被网络、新闻媒体炒作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信访举报件不转。逐层逐级认真审核下级单位上报的案件情况,避免案结事未了,认真审查解决重信重访、信访老户问题,提高案件的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实信访举报件、审核初核案卷和办案情况,推动重复信访举报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化解。

 

  强化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重复次数多、常年反映、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进行重点督查督办,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追踪管理,每月对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办理重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从上访原因、案件的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环节逐层复查,要求调查全面、事实清楚、处理到位。回访化解的信访举报问题,巩固化解成果。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交办转办情况的监督检查,掌握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