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一工商质检所所长擅自开公车回家过夜被盗受处分

来源 | 横县纪委2016年09月29日 10:22

  “我不该怕这些麻烦,图这些方便,擅自开公车回家,结果车辆被盗,现在挨赔偿损失不说,还要受纪律处分。”近几个月来,横县横州镇工商质监所所长罗其伟一直为自己因开公车回家过夜被盗受处分感到无比的愧疚和后悔。


  2016年1月14日晚上8时,罗其伟与两名副所长到辖区经营场所巡查。巡查结束后,天下起了小雨。罗其伟心想,“现在已经晚上10点钟,不想麻烦门卫开大门了”,为了贪图方便,罗其伟便将本该停放到县工商质监局的柳州五菱公务用车停放在自己家门口。车停好后,他还特意给车上了大锁。第二天早上,罗其伟发现车辆不见了,一下子就懵了,急忙在全城四处寻找。“车辆被盗了”,他如同被大雨淋过一般,心凉透了,急忙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主动向局领导报告了情况。


  “我没有严格执行公车集中停放的规定,以致车辆被盗,这件事我负全部责任,对车辆被盗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并赔偿一切损失。”车辆被盗后,罗其伟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县局预交了赔偿金。“罗其伟工作尽职尽责,方方面面都很优秀,希望组织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他的同事也替他感到惋惜。


  本来他的家和县工商质监局相距不到一公里,要是当晚他不图省事,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罗其伟一想到这就深感痛心疾首。


  2个多月后,被盗车辆被公安机关追了回来,可罗其伟却没有逃过纪律的处分。2016年6月15日,经过组织调查,罗其伟被县纪委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剖析警示:上述案件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漠,虽然一些规章制度三申五令、多次反复强调,但在他们眼里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方便”的时候就执行,“麻烦”的时候就不执行,制度执行的随意性很大,最终导致恶果产生。正所谓“越怕麻烦,麻烦越来找你”。这件事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和规矩,才能防微杜渐,才能在人生道路上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