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五结合一强化”促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

来源 | 都安县纪委2016年09月26日 16:33

  近年来,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顺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注重“五结合一强化”,不断创新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促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


  独立办信与部门协作相结合。该县将全县19个乡镇划分为5个片区,由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纪委书记任片区组长,信访举报件在片区内实行异地交叉办理或集中办理,极大整合了办信力量。同时,建立“一月一会商、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行动”的片区办信基本制度,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互帮互助,优势互补。


  常规接访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在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每月确定2名领导班子成员,用2天时间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对接访突出一个“快”(受理快、转交快、处理快)字,实现一个“好”(答复好)字,有效提高了办信质量。2014年以来,委局机关领导共挂牌接访群众231人次,受理信访举报件137件。同时,创新提出“三三”办信接访工作法,即办信“三个提速”(回应大提速、办信大提速、能力大提速)和接访“三个一”要求(一个椅子让人、一句好话暖人、一杯茶水敬人),切实转变接访工作作风,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交办转办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实行挂牌督办机制,同时对交办转办件建立台账,加强跟踪督办。落实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本乡镇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进行量化考评。2014年以来,各年度19个乡镇乡乡有立案件,向县直纪检组转办问题线索90件,立案14件。


  严格督办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深刻把握信访督办工作重点,做到“六必督”,即上级纪委交办和领导批示的案件必督,侵害群众利益,引发集体访的案件必督,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仍未报结的案件必督;定性处理明显不当,案件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案件必督;转办后群众仍然信访不断的案件必督;涉及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必督。


  查处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查处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村级干部违纪违法等案件,先后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用典型案件倒逼完善制度机制,发挥查处问题的治本功能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查处一类典型问题,制定一套相应制度,筑牢一道纪律防线,努力编密、编实制度“笼子”,用规章制度遏制同类案件发生,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助推器”作用。


  强化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近年来,该县坚持每年专门安排一定的资金购买办公设备发放到各乡镇纪委,确保每个乡镇要有一台数码相机,一台传真机、一组文件柜、一个案件保密柜、一支录音笔、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断为乡镇纪委添置办公设备,创设了良好的办公环境。为了更好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该县19个乡镇纪委配置两间办公室,即纪委办公、接访接待室都按照规定全部安排在办公楼一楼显要位置。为各乡镇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重要保障,有效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72件,其中上级转办348件,本级受理524件,初核694件,本委局办理147件,转办交办520件,信访直查快办12件,监督谈话15件,立案2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6人,挽回经济损失163.43万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