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纪委“四项措施”提升干部新形象

来源 | 宁明县纪委2016年09月14日 17:45

  宁明县纪委监察局通过抓学习、抓指导、抓作风、抓指导等四项措施,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


  抓学习,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树立学习的观念。以落实县委实施干部形象提升工程为契机,要求全体干部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明确学习的目的、内容、形式及要求,从而从思想、作风、根源等方面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本领,促使每一位干部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党内两部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宁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制度条例》等。大力提倡“5+1”、“8+1”学习活动。“5+1”即在每周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利用1个休息日进行自学;“8+1”即在每天工作8小时的基础上,在利用1个小时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抓指导,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的模范。结合乡级、村级工作,建立基层干部工作制度,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内容、程序,吃透内涵,把握实质,为指导工作打好基础。积极示范,做好表率,牵头组织联系单位深入乡镇、村进行调研,保证基层工作顺利的开展。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疑问,进行仔细、耐心的讲解和回答,并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其他部门的同时树立垂范作用。


  抓作风,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敞开大门广泛听取群众、同事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在思想、作风、生活、学习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在学习中边学边改,在整顿中边整边改。


  抓制度,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履行公道正派的职责。本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理念,在宣传干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在本部门内、在同事间、在科室与科室间开展比学习、比能力、比成绩、比服务、比效率的竞赛,。二是深入查摆问题,完善规章制度。通过个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用长远的目光和创新的理念,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对不合理的制度,该修订的进行修订,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规章制度,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树立了干部队伍新形象。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