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从四个方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来源 | 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2016年09月14日 09:09

  近日,自治区纪委派驻司法厅纪检组组长何江主持召开全体纪检干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于春生书记在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专项动员培训班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为纪检组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会议要求:

  一要继续发扬原厅司法纪委“团结和谐、凝神聚气”的好传统。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要以完成任务的成就感为快乐,以团队奋发向上、和谐团结的精神风貌为快乐,以上级肯定、监督对象认可、办案对象服气的成效为快乐。

  二要守纪律,讲规矩,真正做到监督者比被监督者更优秀。一切言行举止都要符合法律纪律的要求,要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保密纪律,谁办案谁负责,出问题严肃追究,绝不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要严肃工作规矩,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汇报。凡是涉及全局的工作,必须经组长办公会或者组务会研究。要珍惜集体荣誉,有问题有意见通过正常途径提出,不能伤害集体荣誉。

  三要切实提高素质。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要着力提高工作实务水平和能力。在业务面前能者为师,领导的指导、协调、决策要在充分听取意见、对照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工作规律以及各方面要求的基础上作出决策,不能拍胸口决策,更不能凭感觉信口开河。要提高调研综合总结能力。调研综合总结才能掌握实情,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梳理出规律来。按照规律办事才能事半功倍。要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履职效率。

  四要适应改革,找准角色定位,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做一个受欢迎、受尊重的纪检干部。要牢固确立向自治区纪委负责的意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的决策部署,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强请示汇报,重要事情及时向自治区纪委报告。要善于处理好与驻在部门的各种关系,争取驻在部门对本组工作的大力支持,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做一个讲规矩、有本事、有智慧、有情商的纪检干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