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创新体制机制 做深做细中央信访举报联系点工作

来源 | 崇左市纪委2016年08月12日 16:12
       2014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室确定崇左市纪委为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近年来,崇左市纪委紧紧围绕中央及自治区纪委关于联系点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聚焦主责主业,改进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做深做细联系点工作。

       多措并举,拓宽举报信访受理渠道。 一是公开纪委常委手机号码,通过宣传栏、短信平台、民情联系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受理举报的手机号码,拓宽群众举报渠道。二是推行村级“阳光诉求室”,在78个乡镇(街道办)847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村级“阳光诉求室”,县、乡纪委班子成员定期到点开展接访、化访、回访活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截留挤占、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摸排。2014年以来,县、乡纪委班子成员共深入村级“阳光诉求室”1036人(次),接待群众2300余人(次),排查问题线索339个。三是设立村级纪检小组,崇左市以大新县为试点,在每个村(社区)设置了纪检小组,配备一名纪检小组长和2名纪检小组成员,对村级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工程项目验收、财务收支结算、“三资”经营管理等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实时监督。四是开展挂牌接访和下访活动,对信访量多、矛盾集中的重点区域和领域,加大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和下访力度。

      分级管理,按照处置信访举报。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信访举报件分类办理机制,对具有可查性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强烈及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实行“一级管理”,第一时间拟办意见、呈批转办、审核结案,属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的,由常委领导包案化解;对问题线索具体可查的违纪问题和信访初访问题实行“二级管理”,及时录入呈批后抓紧转办督办;对反映一般性问题信访举报件实行“三级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依法依规办理。

       创新机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一是实施举报“三次反馈”和匿名举报查结通报制度。对实名举报的群众及时通过受理反馈、办理反馈和办结反馈三个环节进行答复;对已查结但仍不断重复、越级信访的匿名举报及涉农、涉众、影响力大的匿名举报件通过村级公开栏或群众聚集地张榜公布办理结果。二是实施领导包案化解和“信访听证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对联名、集体、重复和越级等非正常信访举报件开展集中梳理,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问题明确包案领导,确保问题化解到位。三是实施市、县、乡“三级终结”制度。对因基层干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的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件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举报件,由市、县、乡三级纪委共同制定处置方案。截至目前,崇左市共对14件信访举报件启动了“三级终结”程序,息诉罢访率96.57%。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