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横县纪委围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不断加大问题线索管理力度,严把四个关键环节,实现全程监督管理,有效防止问题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提高成案率。截至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270件,初核244件,立案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严把线索管理关。明确全县纪检监察范围内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对委局机关各科室从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后,交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对各乡镇、各单位受理的问题线索,在汇总登记后,报案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对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直接由审理室统一受理。同时,建立《横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
严把线索处置关。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信访室按照中央纪委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及处置标准予以分类,经县纪委书记签批后分类转给各乡镇、各单位。
严把线索排查关。由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组成问题线索集体评估小组,参考问题线索季度分析情况,每半年对汇总的暂存类、留存类、了结类问题线索进行甄别,特别是对重复举报的、已具备核查条件的、了结后仍有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核查。
严把线索督办关。对交办线索启动相应的案件监督管理程序,制订《横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跟踪处置登记册》,对交办问题线索进展的每一环节,均经案件管理员记录备案,形成问题线索动态跟踪监管体系。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采取催办、限期说明情况等方式办理,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