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来的干部今天把我们反映的问题作了答复,解释得很清楚,也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比较满意。”乐业县逻沙乡全达村村民谢大章说。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减少重复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使该县纪检监察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明显减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16年1至5月份比上一年同期下降35%;重复信访比上年下降24%。
健全定期排查机制。定期排查重复信访件,逐一分析原因。对已有调查处理结论,但举报人仍有疑义或不认可的案件,集中进行复审复核。如反映问题确已查清并且处理到位,则要将复查结果直接反馈给举报人做好解释说明;如反映问题没有查清或者举报人又提出了新的证据,则要重新调查核实该项问题;如对问题事实认定、定性量纪等确实存在错误的案件则要及时予以纠正。
健全答复反馈机制。对署名的信访件,该委局做到明确答复,及时反馈。一是不推诿,把信访问题及时限时答复,让群众满意;二是不拖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向群众反馈答复;三是不厌烦,对个别难缠上访户和复杂信访件,做到主动上门,做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让他们满意。
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召开“重复上访件问题工作会议”,县纪委分管领导、县纪委常委及信访件主办人员集体讨论、分析原因、研究方案,保证提出化解措施,提出具体要求。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纪工委)收到信访件后,及时报县纪委信访室,与县纪委总台账上下联对,及时反馈重复信访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对重复信访仍居高不下的、不能案结事了的“主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拒绝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在信访接待场所或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扰乱单位办公秩序,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的信访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强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上下沟通,与上级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协同解决信访工作中相关问题。加强左右沟通,重点与县信访局、政法委、公检法等相关职能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了解情况,掌握动态,防患未然。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基层是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减少群众重复上访的关键。在全面建立乡镇矛盾调处中心的基础上,还加强村级(居委会)信访工作网络建设。在乡镇一级,实行信访工作党委负责制,做到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村(居委会)一级,建立兼职信访调解员制度,推行基层群众信访代理制,真正做到信访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理解决。对重复上访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从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入手,让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走在信访工作第一线,发挥最直接、最主导、最实际的作用。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