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 | 良庆区纪委2016年05月03日 07:34

  1、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教师谢福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南宁市第四十四中学教师谢福斌在2014年至2016年3月16日期间,共计旷工57个课时和无故旷工3天,另缺席学校集体活动共18次,缺席图音体组教研活动15次。2016年3月16日,良庆区教育局给予谢福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良庆区大沙田街道为民中心工作人员张修豪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大沙田街道为民中心张修豪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上班迟到49次,早退37次,无故旷工22天。2016年3月9日,大沙田街道办事处给予解除与张修豪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3、良庆区大塘镇团垌村两委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9月以来,大塘镇团垌村两委自定规则,长期执行村两委干部每天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的值班制度,下午没有安排人员值班,也没标明人员去向,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造成了恶劣影响。大塘镇团垌村党总支部书记乐如时、党总支部副书记陆进上、村委副主任乐简禹、村委副主任张纪眉一直按照此制度执行。2016年3月17日,大塘镇纪委给予乐如时、陆进上、乐简禹、张纪眉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