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及时分流并加强跟踪督办,妥善处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问题,2015年以来共接收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件244件(次),范围外信访量同比下降51.78%。
广泛宣传到位,力求举报应知尽知。结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业务知识宣传活动,将纪检监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信访受理范围、信访电话和各县(区)及乡镇纪委联系电话,书写信访举报信格式等各类信息,制作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板报,整理印制《信访宣传册》向群众发放,多方位、全覆盖广泛宣传,让信访举报方式方法家喻户晓。共组织在市直单位、各县(区)及镇、村群众活动密集场所开展信访宣传活动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展出宣传板报2000多版。
积极引导到位,力求信访熟门对路。对来访反映个人诉求、征地拆迁、“三大”纠纷、违法建设等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和信访受理范围,积极引导群众到对应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多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主动联系对应业务主管部门接访,及时跟踪反映问题落实情况。共引导群众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问题250多件(次)。
分类流转到位,力求信件及时办理。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信访部门设专门台账簿进行统一登记并转市信访局或主管业务部门及时分流办理;对业务范围内外交织的信访件,剥离处理,精准分流,对口办理,快速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跟踪反馈到位,力求问题有效解决。对转办业务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跟踪督办。对署实名信访问题,限期办结并及时反馈结果,随时掌握信访人动态,直至息诉罢访。去年以来共跟踪或协调解决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80件(次),重访情况极少发生。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