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农村举报线索“查化”结合促稳定

来源 | 那坡县纪委2016年02月19日 15:54

  2015年以来,那坡县纪委加强对农村基层举报线索初核工作,受理反映农村基层党员或村干部违纪线索23件。其中,反映挪用集体生态林资金9件,反映索取危房改造手续费2件,其他反映12件。县纪委注重强化线索初核“查清事实、惩治腐败”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两个效果,初核后转立案12件,息诉息访11件。

 

  依托“外围”取证,查清违纪事实。积极利用举报人持续获取价值证据,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有无违纪事实。一方面,对举报材料进行认真分析,了解举报人的意图以及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从中挖掘有价值的证据;另一方面,针对农村“熟人社会”的特性,充分利用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往往具有接触往来的优势,在调查组指引下,通过举报人为初核搜集有针对性的有价值的证据线索。

 

  加强横向协作,提升初核效率。针对农村群众对村干部违纪行为向多部门举报的现状,避免因信息不通畅,而造成资源浪费,那坡县纪委在收到举报线索并决定开展初核工作时,会询问举报人是否也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与公检法机关联系沟通。如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则调阅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看是否调查到位、还需补充核查哪些证据,以及需要作出何种处理结果等,提高案件初核的效率和质量。

 

  注重结果公开,努力化解矛盾。针对农村举报线索成案率较低、易激化矛盾的情况,通过引导参与、反馈情况、结果公开等工作方式,取信于民,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如对于初次举报,积极主动联系举报人,详细了解举报情况,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同时向举报人介绍纪委在初核案件中的调查方式、调查期限以及调查结果和处理方式等。在初核线索过程中也适时将初核的动态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并引导举报人适当参与到调查取证过程中,以公开透明的初核方式,取得举报人的信任。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