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果县强化执纪监督,突出违纪案件查办,聚焦主业主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6件,涉及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他人员31人。结案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
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下发《平果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果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下发《平果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暂行)》, 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 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倒逼责任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制定《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作风常态化建设督查组,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2015年,该县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18次,通报3期,约谈单位领导干部15人次。
强化纪律审查。整合内设机构,增加办案力量,将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6个,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超过50%。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