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正纪 寸步不让

来源 | 自治区纪委2015年12月22日 08:09

纠风正纪 寸步不让
——自治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上思县民政局违规收取婚检宣传回扣费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干部职工早餐费用和购买花生油、白糖发放给干部职工,党组书记、局长黄孟杰、办公室负责人梁恩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蒙军公车私用,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驰而不息纠风正纪,1—11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5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6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18人。


  聚焦“四风”,严查顶风违纪

  “紧盯重点领域,加强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二层机构纠正‘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

  “紧盯新动向,重点关注变种的‘四风’问题。”

  4月,自治区纪委印发《2015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方案》,明确了九项工作29个具体任务,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工作列入各市和区直单位绩效考评内容。

  8月,自治区纪委持续发力,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列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内容。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严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1—11月,全区查处违规公款吃喝问题19起,公款旅游问题4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10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134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77起。

  对监管不到位,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自治区质监系统一批干部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金被查处,不仅直接责任人被严肃处理,自治区质监局党组负责人和纪检组负责人亦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紧盯关键节点,不让过节变失节

  桂林市叠彩公安分局民警唐国顺,2015年元旦,公车私用、驾驶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驾驶警车不按规定着装等问题被查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2月7日,南宁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组织公款吃喝,调处办主任陈子剑、综合科科长王次明等10人参加。陈子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次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吃喝人员被责令自行承担费用。

  ……

  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密度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每逢佳节倍思清,中秋前夕寄廉语: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不用公款送月饼、节礼、搞大吃大喝,不滥发津补贴、实物,不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祝您及家人中秋快乐!”重要节日节点,自治区纪委向全区2300多名在职区管干部和县委书记、县长发送廉政短信,打好“预防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了行为“红线”。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问责追究,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崇左市盐业分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熊国良就没想到,三月三假日期间,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饭店参加私人宴请,竟会被自治区的暗访组发现,并因此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反腐倡廉合力

  10月18日,网传“柳州女子赴宴遭官员猥亵施暴”问题,自治区纪委高度重视,责成自治区工信委党组、自治区地矿局党组、柳州市纪委认真开展查处工作。11月4日,3名涉事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其中广西盐业公司(广西盐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经理(局长)刘汉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这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深入纠正“四风”,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同样被群众举报的还有防城港市交通局5名领导干部打麻将赌博问题。经防城港市纪委调查属实,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免职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理。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更好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反腐败斗争工作,自治区纪委在官网开设举报专区,接收群众实时举报。同时通过微博、微信交流等途径,加强与群众的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途径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自治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听取民声。玉林市8月始定期开展市、县、乡三级大接访活动,与群众近距离交流。通过大接访活动,该市收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举报126件。

  此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和平台公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