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从三个方面防止纪检干部出现“灯下黑”

来源 | 靖西市纪委2015年11月26日 15:18

  今年以来,靖西市纪委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三个方面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从坚定理想信念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硬”在思想作风,通过开展一场场理想信念大讨论、一个个能力提升培训班、一次次倾听民声活动,增强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能力水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率达100%。今年来,全市119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困难群众595余人次,解决问题30余个,在贴近民心转变作风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了立宗旨意识和为民务实清廉理念,拧紧了拒腐防变思想“总开关”。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多举措构建内部监督机制。按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纪律要求,修改完善了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出台了《靖西市廉政谈话制度》《靖西市巡查工作制度》等,要求纪委常委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等,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同时,加大对乡镇和市直纪检监察干部的约谈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及时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及履职情况,同时促使纪检干部紧绷严守廉洁自律这根弦。今年来,该市纪委领导共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约谈200余人次,达到了促进工作、提醒和督促纠正苗头性问题等目的。

 

  壮士断腕“清理门户”,改革中破解“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本着“只有决不例外,没有下不为例”的原则,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杜绝“灯下黑”。今年10月,对原发改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某,因插手工程项目安排,向群众索取五万元人民币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莫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