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在北海、防城港调研时强调
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防城港市座谈会上讲话
10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深入北海、防城港两市,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做到全覆盖、无盲区。
在北海市,于春生来到合浦县廉州镇烟楼村农事村办服务站、银海区银滩镇下村村委会,详细了解民生资金监管、村务公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并到北海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碧海清风园考察调研。在防城港市,于春生实地查看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看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调研期间,于春生主持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两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汇报。他指出,要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同时要抓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于春生强调,要深刻理解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责任担当起来,坚持不懈推进,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从开展专项工作两个月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开展专项工作消极应对,思路不清,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要转变观念,不能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狭义理解为就是查处村干部的问题。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每个层级、各个系统,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层层部署,抓系统、系统抓,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主义,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使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蒋克昌,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何敏,以及北海、防城港市委、市纪委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