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五抓”打造“阳光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 | 自治区纪委2015年09月29日 16:57

  近年来,贵港市港北区纪委着力“五抓”,打造“阳光信访举报”工作,推进基层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抓示范带动,树立“阳光意识”。以畅通渠道为抓手,以根竹、大圩镇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辐射带动的方法,在其他乡镇(街道)全面铺开“阳光信访举报”工作,引导港北区群众依纪依法理性信访举报,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014年率先在全市实现了“阳光信访举报”基层规范化建设100%全覆盖的目标。

  

  抓基础保障,夯实“阳光平台”。一是投入到位。先后投入40多万元加强了全区8个乡镇(街道)纪委信访举报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落实单独的纪委办公室和信访举报接待室;统一在显著位置悬挂固定门牌标识;统一设置公开专栏和流程图;统一配备专用电话、电脑、照相机等“十个一”硬件设施。二是人员配备到位。为每个乡镇(街道)配齐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工作。

    

  抓渠道畅通,搭建“阳光网络”。在港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专栏,公开法规政策、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信访举报人的权利义务等信息,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快捷举报。同时关注网络涉腐举报,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网络开通以来,共受理网上举报25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抓民生举报,强化“阳光办理”。针对涉及民生腐败问题,采取 “阳光办理”措施,确保民生政策落实中不被“苍蝇”打折扣。一是公开反馈调查结果,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二是实行信访举报双向承诺。2015年上半年,港北区共签订双向承诺书50件,重复信访与上年同期比下降了41.9%。三是邀请举报人参与调查,推进问题调查核实的顺利开展。2013年以来收到涉及惠民资金的信访举报件126件,转立案15件。

   

  抓机制建设,健全“阳光制度”。建立健全“阳光信访举报”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举报下乡制度》、《信访举报首问责任制》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举报难问题。如《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即是从纪检监察机关选出一批熟悉政策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接访组,并上墙公布接访人相片、职务、业务专长和联系电话等,让群众“点名选人”反映问题。被点名者接访人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处理或跟踪落实,确保初信初访一次办结。截至目前,群众点名接访共32件47人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