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被追责

来源 | 贵港市纪委2015年07月21日 09:19

  近日,贵港市纪委对贵港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经查,2013年10月14日,贵港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召开局务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决定自2013年11月起,对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的就餐补贴,局下属单位参照执行。2013年11月至2015年2月,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单位市港航管理局、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公路管理处通过向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和贵港市荷城华隆百货有限公司转账的方式,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充值卡进行充值。该充值卡由贵港市华隆公司统一制作发行,可以同时在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食堂和华隆超市进行购物消费,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属于变相为职工发放津补贴行为。2015年5月18日,经贵港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时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等3名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全市通报批评。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中。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必须强化“两个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敢于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