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出台实施《田阳县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 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

来源 | 田阳县纪委2014年02月13日 09:50

  本网田阳讯 为更好地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近日,田阳县出台实施《田阳县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对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业绩显著的公务员,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进行奖励。该县《细则》明确规定,奖励结合年度考核评定结果进行,分为嘉奖和记三等功两类,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励800元;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奖励1500元,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目前,奖励兑现工作在有序进行中,对不断激励全县公务员“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凝聚克难攻坚力量,积极给力该县实现“工业兴县、农业强县、文化名县、和谐田阳”发展战略目标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