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河畔的“铁面包公”
——记全州县纪委常委蒋昌东
春节期间,蒋昌东(左一)带领工作组深入机关单位督查“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领导们谈及他赞不绝口:“他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火眼金睛’,查处案件十拿九稳。”
同事们说起他众口一词:“在原则问题上他是说一不二,毫不含糊;在维护权益时他是有情有义,让人信服。”
说情者这样评价他:“他办起案来,没得一点人情味!别以为你和他是亲朋好友,他软硬都不吃,就是个铁面包公!”
他就是对待集体有第一就争,有奖牌就拿,有荣誉就要,在纪检监察战线上默默耕耘,用苦干和实干书写着对党无比忠诚的优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全州县纪委常委蒋昌东同志。
他进入县纪委工作8年来,以自己的行动,在纪检岗位上恪尽职守,严惩腐恶,弘扬正气,先后接待群众上访200余件,主持查办了41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其中大案10余起,让4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他本人凭借突出的工作业绩,连续多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1年荣获桂林市纪检监察系统个人三等功。
扼腐败之“咽喉” 树纠风之威信
在部队大镕炉锻炼过的蒋昌东,保持着军人的干练果断,为了站好“纪委监察”这一岗,蒋昌东始终坚持“人在阵地在”的工作原则,心里始终装着“吃亏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苦了我一个,幸福众乡亲”的人生观。在办案的过程中,他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党性意识、严谨的工作作风,秉公执纪,严把法纪治理的每一根“生命线”,扼住腐败滋生的“咽喉”,力纠党风政风,让政务在阳光下运行,为党树威信、为政府树公信、为民树自信。
在查处2008年全州县食品公司原经理滕某一案中,蒋昌东抗争“人情压力”,撕破庞大坚固的“关系网”,抵制金钱利诱,突破重重困难,扎实地把该案办成了“铁案”。“全州县食品公司经理滕某在集资建房工程中违反《招投标法》,搞暗箱操作、虚假招标和非法剥夺集资户的参与权、监督权及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2007年底,一封反映滕某违纪行为的举报信出现在桂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的桌上。市纪委要求全州县纪委严肃查处此案。作为案件主办人,蒋昌东立即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涉案人员进行初审,面对主犯“我已经摆平上面了,你最好适可而止,不办我,可以给你点好处。”的威逼利诱,蒋昌东一句“既然你违了纪,不管你后台有多硬,也一定要把你拿下!”给予了有力回击,让滕某吃了“闭门羹”。在县纪委常委会的支持下,他凭着“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和魄力,历时三个月,终于将这颗“毒瘤”拔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4万元,维护了该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
亮剑“狠、准、快” 书写责任美丽篇章
“人走留名,雁过留声,在岗位上工作一天,我就要付出一天,对得起党对我的信任,国家给我的工资,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这是蒋昌东的座右铭,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以此鞭策自己,并以实际行动扎稳“落脚点”。他办案的“狠、准、快”更是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肯定,成为同事学习的楷模。
2011年春,群众举报全州县粮食局原局长、党组副书记、县委委员、县人大代表李某存在“指使下属虚开发票、为他人从事非法粮食交易提供方便、借人事调动之机敛财以及管理不严,导致几个下属粮所套取订单粮直补款”等严重违纪问题。当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仁山将任务交给蒋昌东时,他二话没说接受了任务。为避免打草惊蛇,减少办案的阻力和压力,他带领调查组制定了以“农村包围城市”和由远到近的调查方案,通过外围调查,获取铁证。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蒋昌东忍着腰椎间盘突出的疼痛和克服糖尿病带来的不便,带领4名办案人员远赴湖南祁东县、汩罗市等地粮油公司取得证据,在长达半个月时间里,服用了近10瓶缓解腰椎肩盘疼痛及糖尿病的药物,圆满完成了外调任务,为案件的突破和成功查办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然而初查工作并不顺利,因为并未对李某采取“两规”措施,仅给予其停职检查,且李某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施压和打招呼,导致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顾虑重重,心理压力大,给调查带来了极大的阻力。蒋昌东面对复杂局面不气馁、不放弃,采用政策攻心与感情打动相结合的方法,终于争取到相关人员的配合,取得了案件关键性的证据。
在外围调查取得大量证据后,调查组与李某进行了长达10小时的谈话,但其仍不如实交代问题。针对谈话进展不顺的局面,蒋昌东综合分析了李某独断专横的个性、仕途不顺等情况,细心揣摩其心理状态,找其弱点,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和方式,有意识触其仕途上伤心之事,与他谈及2008年参加公开招考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事时,发现他的神情有了明显变化,及时抓住他的心理弱点,果断出击,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成功地查实了他受贿、失职渎职的犯罪事实。该案共收缴违纪金额68万元,冻结拟支付违纪款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并依法将李某移送全州县检察院查办。此案是全州县纪委近十年来查办的经济大案,在全县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蒋昌东也因在此案中的突出表现,荣立桂林市纪检监察系统个人三等功。
案子一上手,说情八方来。2009年,在查办龙水镇卫生院和防保所在2008年冬为参合农民免费体检期间虚报冒领新农合资金一案时,其中一名主要涉案人的岳父跟蒋昌东的岳父有些交情,于是找到蒋昌东的岳父 求人情,年迈的岳父从山区赶到县城找到蒋昌东,让他在此案中“履行下程序,点到为止。”面对老岳父的请求,蒋昌东耐心而恳切地说:“这绝对不行,请您老人家理解、支持我的工作,不要受他人影响干扰办案。”老岳父生气地走了。案件结束后,涉案的蒋某、唐某均被免去院长、所长职务,并受到党纪严肃惩处,该案追回了套取冒领的新农合资金285000元。案子查清了,可老岳父被自己得罪了,更让他愧疚的是,由于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上,没能在父亲病床前尽孝道,甚至没留一点时间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每每说到阴阳两隔的父亲,这七尺男儿忍不住会眼圈发红,泪水滑落。但他并未因此而动摇,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抑亲情于心底,扬热情于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这是责任的倾情书写,更是“狠、准、快”的办案根基。
心系群众 还民谏“真理”
蒋昌东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他常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现在红薯是不会卖了,但作为一个干部,要对组织负责,要对群众负责,真正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不然就不是个好干部。”为当好群众的“保护神”,蒋昌东始终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作为重点抓紧抓好,在办案过程中积极纳民谏、扣细节,实打实地做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以与群众“零距离”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让群众真心觉得有依靠,靠得住,放心靠。
2012年,蒋昌东在查办群众反映的“白宝乡北山村委干部贪污挪用北山村委各自然村片生态公益林款”的实名举报案件中,亲自带队深入白宝山区,爬山涉岭核实公益林面积,走访村民代表了解村委帐目情况,最终查实了北山村委4名干部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共4次私分本村生态公益林款72610元,私分后剩余的52445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由村委出纳王治水账外保管的贪污事实,蒋昌东带领办案组依纪依法追回赃款10余万元,涉案的4名村干移交司法部门后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此案的调查中,蒋昌东充分考虑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调查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时,正值农村秋收的大忙季节,为了不影响农业生产,又确保案件成功查处,蒋昌东带领办案人员上午、下午与调查对象谈话,中午、晚上深入到田间地头及村民家中调查取证,还多次与乡党委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等问题,做到了农业生产和查办案件两不误。该案查结后,蒋昌东建议县纪委将所追缴的10余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全额退还给北山村委用于该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交口称赞。
蒋昌东凭着过硬的素质、丰富的工作经验,勇当克难攻坚的“排头兵”,敢挑“啃硬骨头”的重担,践行了他“不折不扣地把每一宗案子办好,坚持不错办案,不办错案,依纪依规办案”的诺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二十四字方针在蒋昌东办理的案件上熠熠生辉。
无私见真情,责任铸辉煌。蒋昌东不顾众人“栽花莫栽刺,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劝阻,迈着阔步走在唱响正气歌的大道上,用响当当的实际行动在诠释: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永葆党员本色,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蒋昌东(中)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反馈信访案件初核情况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