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2015年,天等县对全县124个行政村的“阳光诉求室”进行提级优化。一是配备由村干部、退休老干部等担任的2-3名村级廉政监督员(信访员),二是指派县、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定期到“阳光诉求室”开展接访活动,使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反映问题,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难题,也为有效预防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打下基础。截至6月份,该县124个“阳光诉求室”共接待群众一千多人次,当场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和信访难题一百多件,发现问题线索二十多条。
天等县纪委指派的工作人员(左一)到天等镇稻香村“阳光诉求室”定期接访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