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毕振姬:清廉刚正 严于吏治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麦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12 打印

  毕振姬(1613—1681),字亮四,号王孙,又号颉云,生于山西高平寺庄镇东德义村,历任国子监助教、广西按察使、湖广布政使等职。因生平清正淡泊,被清廷大臣们誉为“居官清廉,一尘不染”。

 

出身贫苦  勤奋好学

 

  毕振姬虽出身贫寒,但自幼勤奋好学。八岁时,便步行到离家很远的古庙求学,后来因不想把时间都花费在往返的路上,就独自寓居在古庙里,夜晚借供灯苦读。素日里无钱购买笔墨,就用刷锅条蘸锅水,以面板当草纸,每天练习不休。步入少年时,因父亲病故,毕振姬不得不辍学,肩负起赚钱养家的重担。但毕振姬并没有因为辍学荒废学业,而是一边当学徒做生意,一边刻苦钻研学问。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多年苦学,毕振姬于顺治三年(1646年)考中进士。为官后的毕振姬,仍然坚持独守苦学,任国子监助教期间,虽身居京师繁华闹市,但每于朝事之暇,即退居陋室“坐卧黄埃黑灶、瓦灯布被中,苦读不休”,被人称为“有官僧”。

 

肃清吏治  兴利除弊

 

  毕振姬坚持“便民利民”的施政理念,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认为“政强之要在吏治,吏治之首在惩贪”。当时广东境内战事尚未结束,从京城派往广东和从广东派往西南去的使节很多,加上军队所需的匠夫、船役、兵马、粮草、器械等都由当地政府供给接待。地方官员以此为借口,趁机加派加征,假公济私并从中牟利,船役工匠及沿途百姓深受其苦。毕振姬调任广东兵备驿传水利道后,认为事关十二州县的安危,于是主动上疏朝廷陈述利害,力谏订立供求条约,铲除弊端,重振朝律。驿传各州县,依据条规,杜绝摊派私增税赋、财物,有违约者一律绳之以法。仅用十个月的时间,就使沿途的吏治得到肃清,对百姓的派征“减船数百,减费七万六千余(两)”,此举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京城往返广东沿途百姓的负担,毕振姬也因此深受百姓爱戴。

 

清廉刚正 惩贪治腐

 

  毕振姬在上任广西按察使不久后发现,由于长期经历战争政局不稳,各项军政建设百废待兴,有甚者地方官吏与豪绅相互勾结,官员收受贿赂成风,草菅人命,致使冤狱迭出,百姓怨声载道,甚至聚集山林与官府抗衡。见此局面,毕振姬不顾身染重疾,昼夜审理积案。一些官员和豪绅眼看事情就要败露,便威逼利诱想要拉拢,但毕振姬对前来示好和说情的官绅一律拒而不见,坚持依律办事、公正断案。毕振姬夙夜在公用了一年的时间,审理并平反了不少积压数年的大案、要案七十多件;依律法处决贪官数十人。此举让当地民众看到了朝廷治腐的决心和力度,同时有效缓解了当时清政府与民众的尖锐矛盾。毕振姬惩贪治腐、公正廉明的名声在坊间流传,后来在当地民众的大力支持下,很快歼灭了祸患已久的海盗,使得当地渔民安居乐业。为此,顺治皇帝御赐玉玺将军印以示嘉奖。

 

  毕振姬虽转任多地屡居要职乃至朝廷二品官员,但始终保持淡泊明志,两袖清风,做到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深得朝廷信任和百姓爱戴。毕振姬引退回乡时“至回籍之日,一仆一马而外,了无长物”只有一个仆人一匹马跟随,身无余物。康熙二十年(1681年)七月,毕振姬病逝于家中,都察院御史魏象枢挽联说:“万卷诗书皆手则,千秋佳话一清官。”(苍梧县纪委监委整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