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8:31 打印

  1.柳州市公安局中南派出所原教导员、党支部书记唐宁波醉酒驾车问题。2021年6月13日,唐宁波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州市柳南区永前路538路段,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刮擦事故。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处置,经检测唐宁波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21年9月,唐宁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柳城县信访局副局长曾勇方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6月24日,曾勇方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城县大埔镇柳糖路柳城糖厂门前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曾勇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原副主任林宇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21日,林宇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口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林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柳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干部蒋爱军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日,蒋爱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在壶西大桥西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6月,蒋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柳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