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专项整治清退违规占用公房881间追缴租金41万余元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招权广 罗余基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0:01 打印

  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间,合浦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阮承平将违规占用的公房转租给他人获取租金及相关费用共7000元。2020年12月,阮承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阮承平违规占用的公房原本是合浦县交通运输局为异地任职干部、新考录公务员等住房困难公职人员保留的周转宿舍。2010年期间,阮承平搬入私房居住,按照清房工作相关要求,其必须退出租住或占用的公房。然而阮承平不仅不执行清退要求,甚至将公房转租谋利,造成不良影响。


  “公房‘姓公’,岂能私占。长期违规占用公房,不仅暴露出个别单位公房管理混乱问题,更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私心强、贪欲重,特权思想作祟,必须予以坚决整治。”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合浦县以各种形式多次组织开展清退违规占用公房工作,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清退占用公房要求置若罔闻,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本人或给亲友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甚至转租牟利,影响十分恶劣。


  合浦县于2020年6月再次启动违规占用公房专项整治行动,剑指长期以来屡禁不止的“鸠占鹊巢”“借鸡生蛋”等“公房乱象”,集中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占用公房问题,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按照自查清退、监督问责、完善机制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自查自纠,限时组织清退。县住建局和县直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等落实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杜绝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问题。纪委监委机关履行监督专责,深挖彻查涉及违规占用公房问题线索,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清退的,视情节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故意隐瞒谎报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其中,对3起违规占用公房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69 人。


  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该县各级各部门共清退违规占用公房881间(套),追缴租金41万余元,清退出来的公房已重新依规分配给新入职的、有住房需求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当下改是前提,长久立才是根本。为巩固违规占用公房专项整治成效,合浦县委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集中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拧紧“责任阀”,督促做到责任清、情况明,实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同时,强化建章立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规范处置全县清退的公房。(合浦县纪委监委)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