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开展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整治护航碧水蓝天
“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转交我县办理环境信访件共7件,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并销号......经生态环保部强化督查组督查发现及本县排查,我县饮用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这些是整改的资料台账。”近日,凌云县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监委督查组汇报近年来整改结果。
近年来,凌云县纪委监委秉持“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紧盯上级督查点出存在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问题,重点追查环保、住建等部门的履职尽责情况,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陪同的三不机制开展“联动式”“机动式”“点穴式”明察暗访,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肃追责问责,倒逼问题整改有效落实到位。
“各类运送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车满大街开,大多没有防尘措施,甚至沿路洒落污泥、砂浆,责任部门是否弄清了症结所在?是施工单位不听?还是行业监管不力?”年初,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约谈了住建、环保等部门及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
经约谈敦促,该县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4月依法对广西凌云超泽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人民币两万元罚款。为有效护航碧水蓝天,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护航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整治,向全县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凌云县纪检监察网、圩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强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2020年7月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环保、住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三查三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收集对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中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倒查追究责任,对存在此类问题的6家建筑施工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家建筑施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该县纪委监委还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列举“负面清单”共597项,厘清各单位部门的环保问题负面清单,突出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靶向监督和日常监督。同时,加强督查和巡察一体推进,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各相关部门自查自纠、落实清单化管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环保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推诿不办、推进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一年来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发布督查通报6期,约谈提醒36人次,1名科级干部因改厨改厕失职失责问题被立案查处,有效推动督促环保工作履职到位、整治到位。2020年,该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无重污染天气,空气优良率达98.5%,主要污染物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PM10、PM2.5均优于区市下达的绩效考评指标要求。
“要将环保、住建等12个部门作为监督重点,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铁纪护航碧水蓝天。”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凌云县纪委监委 黄清明 )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