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三个抓手”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灵川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两个一律”“三个不放过”要求,聚力破网打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县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双开并移送司法3人,给予组织处理2人。
抓问题线索精准摸排。定期会诊协同筛查。与政法机关建立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情报线索、实现信息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同步破网打伞。案件起底全面筛查。对全县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和2018年以前已经立案但仍处于公诉、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共筛查案件37件,摸排问题线索10条。专项督导深度筛查。严格实行“底稿制度”“阅卷记录制度”,先后两次与市纪委联合督导组逐一查阅公安机关侦办9类涉黑涉恶案件的案卷笔录、证据材料等,对有关案件承办人和相关证人进行询问,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直接进行提审,挖出背后“保护伞”问题2条。
抓案件查办高压惩处。实行领导包案。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协管纪律审查的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对重要问题线索的查处一律成立专案组,并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善用异地管辖。对背景深厚、关系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作好汇报,请市纪委采取指定异地管辖,从机制上排除干扰和阻力。协作区直查快办。依托三个协作区交叉协作办案,提高案件质量,严肃查处大圩镇茯荔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秦某、灵川镇双洲村委上洲村农村党员谭某等一批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路霸,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抓重点案件深挖彻查。在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灵川县纪委监委联合其他县(区)纪委监委参与李兴勇系列案“打伞破网”行动,重点查处了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系列案。以对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卢某某的留置为突破口,紧急部署召开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敦促42名公安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上缴违纪金额180余万元。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除卢某某等3人被双开并移送司法外,主动投案的干警中3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0人被诫勉。(灵川县纪委监委 秦丽梅)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