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被村委违规收取的征地补偿款退回来了
“我真没想这钱还能要回来……”在北海市海城区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场退款活动上,翁山村村民代表郭大叔在退款现场接过被村干部违规收取的征地补偿款后高兴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海城区区委巡察组进驻高德街道开展第一轮村级巡察开始说起。
“村干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做了不少事情,我们对村‘两委’班子信得过!”2018年3月,海城区开展第一轮村级巡察,巡察干部在走访辖区高德街道翁山村村民时,村民对该村干部工作表示称赞。
巡察组进驻初期,巡察工作人员向当地村民了解到该村村干部履职情况较好,村委提供的财务账目,账面上并无明显问题。可是,这是否就真的没有问题呢?
“有一笔征地款,村民有点议论,认为村委收取群众征地款不合理……”巡察组的同志在与该村村民郭大叔聊天时,郭大叔不经意地说。
郭大叔的话让进村入户走访的巡察组同志心中起了怀疑。“征地补偿款是专门用于补给征地农民的款项,村委为何要收取?收取的费用又如何开支?”第一轮村级巡察的第一巡察组陈组长在得知此事后,马上警觉起来。因涉及群众征地补偿款,巡察组内部立即召开组务会,分析这背后很可能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了不打草惊蛇,随即决定,兵分两路深入了解翁山村近几年的征地拆迁情况:一路通过走访村委会了解近几年有关翁山村委的征地有关台账,另一路以下乡扶贫的名义来到各生产队,入户走访涉及拆迁补偿的村民。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巡察组经过进一步调阅村委财务明细票据,找村“两委”班子成员、财务经办人、生产队负责人、村民代表及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等进行了解核实,巡察组初步认为翁山村委涉嫌违规。经海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按程序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区纪委监委。
随后,海城区纪委监委对这起村干部收取村民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行为进行立案。经调查核实,该村委以征地经费名义,违规向下属生产队收取30.5万元征地补偿款,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用于发放村“两委”干部工资、购买社保以及村委其他方面的开支。同年9月,该村党总支书记庞某某、原村委主任郭某某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于2019年8月22日,责令翁山村委将违规收取的征地补偿款如数退还给村民。(北海市海城区委巡察办 韩江巍)
编辑:韦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