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深化以案促改立制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日前,《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明确梧州市辖区河道采砂规划与许可、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铲除乱挖滥采河砂及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滋生的土壤。
这份被当地群众赞誉为“还西江一江清流”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源于梧州市纪委监委制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梧州市水利局前后三任局长、水政执法支队7名执法人员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砂霸”背后腐败问题被查处。市纪委监委在调查中发现,河道采砂招投标、打击非法盗采、水政队伍管理等重要环节存在严重的廉政风险隐患,急需从河道采砂规划、信息公开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对此,市纪委监委督促市水利局党组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通过制度治理河道采砂乱象。随即,市水利局牵头起草《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实施。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同时,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制定《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立制工作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机关“后半篇文章”工作重点案件指导目录》,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不断夯实思想之基、织密制度笼子。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针对近几年发生多起侵吞、骗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市纪委监委指导下,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被监督单位从政治生态的高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推动被监督单位对民生资金项目、重点监督对象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建立包括民生资金、民生扶持类项目等八大类重点监督内容在内的“物廉网”,包括本部门单位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关键岗位权力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情况反馈等四个方面内容在内的“互廉网”,督促指导被监督部门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制作监督墙并及时公示,同把项目资金和监察对象的有关信息与村(社区)廉洁工作站对接,保证了被监督部门单位监督墙公示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一致。
“2015年至2019年,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道路项目建设类违纪违法案300多件。今年1至6月,全市交竣工验收的农村道路项目,经业主单位组织验收或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道路质量均达到设计要求。”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这个显著变化背后,正是在市纪委监委负责联系的有关室的指导下,组织被监督部门深挖细查案件背后的制度和管理漏洞,通过组织交通惠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进驻在部门完善制度十多项,会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动基层交通运输部门聚焦短板弱项,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督促查找了一批廉政风险隐患点,出台了一批防范措施。
近年来,梧州市先后发生多起国企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梧州市保障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廖相华、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出纳孙艳、梧州政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财务部负责人练德潮等案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今年4月,梧州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就进一步汲取廖相华、孙艳、练德潮案的深刻教训作出部署。在以案促改中,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国资系统“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制作《铁纪护航国企》廉洁从业警示教育片,利用网络视频组织全系统各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各企业纪委、监察室堵塞廉政风险漏洞,补齐财务监督短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从业,永葆国企好干部的政治本色。
近日,在全市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市水利局党组、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分别作了工作交流发言,会议研究了以案促改立制工作向纵深推进的有关措施。(梧州市纪委监委 郑本)
编辑:梁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