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找茬”式互检 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7:48 打印

“这份卷宗,任职证明材料不规范。”

 

“这份立案决定书引用条款错误。”

 

“这份卷宗,缺少关于问题线索来源的情况说明。”

 

......

 

近日,邕宁区纪委监委案件互评会上,该区纪委监委机关8个职能室、5个镇纪委和3个派驻机构的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你一言我一语,相互“找茬”、相互点评案件卷宗,会议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案件质量互评会,是邕宁区纪委监委今年为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而新创的工作方式,通过“交叉互评+集中点评+现场整改”的形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互学互帮互改中找问题、补短板,不断规范受理、立案、调查、定性、处理等相关程序手续和文书材料。截至目前,已召开案件质量互评会3次。

 

为确保互评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的《案件质量评查基本要求及评分细则》要求,邕宁区纪委监委精心挑选一些典型案件,由评查人员进行交叉互检、过筛,依据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情况进行量化检查。为提高整改时效,互评发现的问题逐案制作“一案一表”问题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当场向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对于一些共性问题、多发问题,由审理室当场进行点评通报,敦促全体与会人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我们主要从是否按照程序处置、案件手续和材料是否齐全、责任是否分得清、处理是否恰当、量纪是否准确等方面,检查问题线索,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邕宁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据统计,今年以来,案件互评会共检查点评案件卷宗56件,发现问题117个,其中需要完善证据材料32件,要求补充程序手续23件,要求规范定性量纪9件。

 

为严格把控案件质量第一生命线,该区还印发了《关于开展“案件突破年”活动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固化案件质量提升的具体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分析“月例会”制度,强化集体研判,严把信访件、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办理质量关;狠抓交叉互评、督促整改和业务指导,以问题导向倒逼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通过不护短、不遮丑、找茬式的检查,我们基层办案人员感受到了真刀真枪的比拼,不仅发现了自身不足,也学到了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让我受益匪浅。”来自那楼镇纪委的小何感触颇深。据他坦言,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不够规范、标准不高,开展“找茬”式互评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大有裨益。(邕宁区纪委监委 刘冬敏 杨小彤)

编辑:黄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