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突出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推动以案促改落地见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6:08 打印

  今年以来,上林县突出抓好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把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推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1-6月,全县作出处分决定85件(其中2019年案件51件),收集忏悔反思材料11份,撰写剖析报告7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6次,接受教育近6000人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16件,回访教育70人,整改问题70个,建章立制4个,完成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报告6份。
  

  聚焦典型案例,抓好案件剖析。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为深化以案促改打牢基础和提供依据。在85件已作出处分决定案件中,重点剖析覃某红等人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苏某文等人知法犯法系列案件、覃某军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周某超等人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并形成《典型案例剖析报告》13份。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全面掌握案情,与处分对象、办案人员等谈话了解相关情况。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同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与案发单位班子成员交流研讨,剖析被处分人员思想堕落、违纪违法根源等。三是写好剖析报告,指出被处分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类型、主要特点以及问题严重性、危害性、造成影响后果,剖析问题产生主观、客观原因,围绕“两个责任”查找案发单位监督缺位、监管乏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和整改意见建议。如针对覃某红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典型案例,提出“强化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改建议,案发部门党组织通过以案促改,及时查纠干部职工监管、教育等突出问题5个,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抓好警示教育,增强整改实效。突出抓好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这个关键环节,跟踪督查案发单位落实警示教育这个“规定动作”,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主要采取党内通报、公开曝光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鞭挞腐败、弘扬正气、激励正能量,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典型性、系统化的案件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如在农林水利、公安、教育、扶贫等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共9次,接受教育2000多人次。二是涉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上级关切的热点问题案件必须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关切,全县一共公开曝光案例16件次,内容涉及涉黑涉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疫情防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其中在中央纪委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曝光各1件,在南宁纪检监察网3件,在上林纪检监察网5件,印发《通报》6件。三是2020年办结案件必须进行内部通报,目前涉及市管、县管干部在县委常委会议通报的6件,在案发单位党组织会议通报46件,在案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通报32件。
  

  跟踪督促检查,做实以案促改。成立全县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明确由县纪委监委宣教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撰写政治生态情况报告”等15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到案管室等10个业务室,并实行“主任负责制”,纳入委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推动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同时,跟踪抓好两个督查:一是宣教室负责跟踪督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每月公布全县“后半篇文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及时提醒工作被动的室主任(负责人)6人次,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如撰写《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困难等问题12个。二是办案组负责督促检查案发单位党组织落实“后半篇文章”工作主体责任,重点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案件剖析、挖掘深层次案发原因等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深入研究案件中反映出的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盲点进行“补漏”,建章立制扎牢笼子,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目前,全县督促检查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6个、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2个,进行专项整改5个、完善制度4个、公开整改情况4个。(上林县纪委监委 覃云峰)
 

 

编辑:黄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