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8:13 打印

  “酒后驾车触犯了党纪国法,归根到底还是心存侥幸,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身为党员,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宾阳县钢铁厂厂长兼黎塘镇五金公司经理卢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2019年9月25日,卢琨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对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30日,黎塘镇党委给予卢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宾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9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该县党员干部中形成震慑。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偏偏就“顶风而上”,为此,宾阳县纪委监委坚持对党员干部漠视党纪法规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惩治态势,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交警大队在查获酒驾醉驾案件后,对每一名涉案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及时将涉案人员姓名、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酒驾醉驾行为的工作合力。


  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绝不违规饮酒承诺书》,印发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警示教育片,把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宾阳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平台,通过短信提醒、宣传标语、案例警示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严禁酒驾醉驾”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坚持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


  为持续强化震慑效果,宾阳县纪委监委还出台了酒驾醉驾问题追究纪律责任量纪指导意见,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量纪时,给予从严从快处理。此外,把监督触角延伸到违规吃喝查处,一方面盯紧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一桌餐”性质隐蔽餐饮场所等餐桌上的腐败,强化对违规吃喝问题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针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及时了解参与吃喝人员信息等情况,深入核查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吃喝等问题。


  2019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 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3起,党纪政务处分13人,两面合围,全面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治理。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绝非小事。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抱有侥幸心理,触碰党纪国法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手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宾阳县纪委监委 廖伟均)
 

编辑:王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