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精准开展监督执纪 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你联社在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通报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存在照抄照搬的情况,你们要及时整改,力戒形式主义。”
“你联社今年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进度较慢,你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挖掘放贷潜力,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发放速度,做到能贷尽贷、应贷尽贷,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
“你联社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的风险把控还不够严格,要严格执行贷款的三查制度,防范金融风险。”
这是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深入8个未脱贫摘帽县、7个贫困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县、1个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定点扶贫村所在县(简称“8+7+1”)的县级农合机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抽查扶贫小额信贷档案、电话回访扶贫小额信贷户、询问有关人员、实地察看扶贫产业发展养殖基地等方式,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各类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部分问题。
2020年以来,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度,为全区农合机构金融精准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落实监督责任,深化专项监督。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促提升、三年抓巩固”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容错纠错机制,推进监督执纪再精准。完善协同机制、管理指导机制、联动机制,加强信贷、稽核审计、三农小微、财务、党群、巡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推动协同联动再强化。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资源和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监察工作再拓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的通知》,强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动态跟踪督办,推动查案力度再加大。强化政治巡察,突出巡察重点,把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纳入年内每轮巡察的重点,推动巡察工作再深化。
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清单式监督。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制定了《2020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和《2020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推进监督责任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开列了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8+7+1”重点监督,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统筹疫情防控、促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六大项内容监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细化了监督内容,确保监督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实施精准监督,防止清单掩盖下具体事项不落实的问题发生。
延伸监督触角,加强日常监督。针对全区农合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廉洁从业基础参差不齐的现状,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在全区农合机构2337个营业网点设立了纪律监督员,将监督触角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真正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同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把各项监督寓于日常和基层中,充分发挥营业网点纪律监督员的“前哨尖兵”作用,通过纪律监督员实地走访、廉洁回访扶贫贷款户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做好“问效式”监督。驻区联社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工作。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同时协助区联社党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各级农合机构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对专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全面核查,对处置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彻底整改,对处置不当的及时调整纠偏,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农合机构,约谈提醒、严肃问责,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监察组)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