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经开区:以改促进 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5:32 打印

  “引用条款要具体到款项;审理报告中应有承办人签名,并由主要负责人签批;谈话笔录的时间要精确至时分……” 这是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整改工作现场,审理室主任对各组负责整改的案件逐一查阅并提出整改建议。

 

  连日来,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照单全收”,检视不足。今年3月,南宁市纪委监委随机抽查该纪检监察组2018年、2019年个别已查办案件卷宗材料,反馈存在文书写作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案件定性不准确、笔录制作不规范、封面装订不标准等五类共性问题,驻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照单全收”,全面检视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对标对表、扎实整改。同时,对2016年至2019年已办结案件66件开展“回头看”,对案件质量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包干到人”,整改到位。为确保问题及时彻底整改,该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检查反馈的100多个问题,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等7个方面建立台账,组织审理股、纪检监察股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头,限期整改。同时,明确由审理股牵头,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对每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严防虚假整改、应付整改。

 

  “以改代训”,提升业务。“上山打虎要力量,下海擒蛟需技能”,该纪检监察组以本次案件质量整改为契机,通过联帮带,内行管外行,边改边学边提高,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办案的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把“铁案”思维贯穿到审查、审理各个环节,促使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建章立制,转化成果。“抓好案件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才能以查促改,以改促进,达到标本兼治。”该纪检监察组针对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评查标准,从规范查办程序、强化证据收集、完善案卷手续等方面入手,编印完善《办案模板》,统一优化签批流程和文书,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处分宣布回访等程序,强化办案指导。

 

  “案件整改,对我们来说,既是一次体检,也是一次培训。下一步,我们将准确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精准处置,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驻广西-东盟经开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驻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班丕术)

 

编辑:黄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