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深挖彻查 惩腐打“伞”立案133件处分42人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原教导员陆某某因故意违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蓝某某投案自首情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南丹县大场镇同车江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大厂镇大厂村原村委副主任罗某某违法参与大厂镇大厂村砂坪屯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河池市紧盯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着力在监督执纪效果上下功夫,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责任压力向“下”延伸。市委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创新开展2次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书记“领头干谈担当、领责任谈落实”的“书记领谈”活动,通过约谈提醒教育,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开展蹲点调研,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联系县(区)、乡镇开展调研1400多次,发现、纠正一批监督重点不够突出、问题线索核查不够深入等问题。2019年5月,全市11个县(区)实现“保护伞”案件全覆盖。
监督范围向“广”拓展。以“系统查、查系统”为抓手,重点围绕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娱乐服务、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立案审查行业监管部门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59件。建立“信息采集、预警提醒、跟踪监督、纠错整改、责任追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2018年以来政法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立案查处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9件。
惩腐效果向“严”深化。坚持出重拳、下重手,敢于动真碰硬,实行问题线索、信访件签字背书制度、领导班子包案制度以及派驻机构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线索418件,立案1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9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6批次23人次,释放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河池市纪委监委 蔡海燕 韦体愿)
编辑:杨意超